部门职责:
1.负责我司经营性资产的管理与经营,实现资产的保值、增值;
2.负责编制校办产业发展规划,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长期发展目标;
3.负责我司科技成果的产业化,建立规范合理的运行机制,转化与孵化我司的科技成果与科技企业;
4.负责校办企业的改制,开办企业和校办产业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,加强与教育部和工商、税务等的联系协调,为校办企业提供服务;
5.负责校办产业的制度建设,制定校办产业管理体制、运行机制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;
6.组织和指导校办企业决策、经营、监督机构的建立,委派控股企业或参股企业的校方董事和监事;
7.贯彻“责、权、利”统一的原则,负责建立校办企业考核体系,推行“目标经营责任”制度;
8.负责指导、监督校办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,对控股企业委派财务负责人,组织、检查控股企业的年度财务决算;
9.负责制定并落实我司控股企业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制度,对控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参股企业的校方董事、监事进行监管与考核;
10.负责对校办企业中的事业编制人员进行管理,监督和指导企业按照国家法律、政策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和社会保障制度;
11.坚持以人为本,加强校办产业职工队伍建设;
12.密切与地方和社会企业的联系,加强产学研结合;
13.负责校办企业经济信息的统计与分析工作;
14.负责为我司产业搭建投融资平台,实现资本多元化运作;
15.完成我司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办公地址:北校区教辅楼三层 办公电话:(029)88202821
部门网址:http://zcgs./
部门邮箱:cyjt@